據湯加媒體5月21日報道,盡管龜肉為湯加人喜愛的美味,但根據該國漁業法規定非法捕撈這些瀕危物種將會處以高達25萬湯幣的罰款。該國漁業法的制定是要減少對這些瀕危動物的威脅,而且根據海洋保護法的一些條款,任何人都不得擾亂、獲取、占有和買賣龜卵,更不得搜尋、傷害、捕捉和消滅雌龜。
報道援引該國漁政部門人士稱,海龜是許多瀕危海生動物之一,由于受人類和自然活動的影響其生存正在受到威脅。報道稱,隨著捕龜季節的來臨,在禁捕令即將被暫時取消之際,湯加全國各社區教堂都在召開大會。上述人士稱,法律也有在一定時間內允許捕龜的規定,這段時間為每年八月至次年二月之間,此限以外的時間是不準人們驚擾龜巢或捕龜的。目前,湯加漁政部門官員正在進行巡視以保證法律不被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