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就全球生態標簽計劃的指導方針、標準和目的等問題,聯合國糧農組織水產品貿易委員會在一次會議上進行了投票表決,這次投票是應世界漁業聯合會(ICFA)的要求而進行的,下一步還要在FAO有關漁業的全體委員會(將于2003年2月召開)上提議通過。ICFA的立場是:標簽不是用來歧視那些做不到的國家,短時期內,實施這個標準需要很高的漁業管理成本。此外,如果圍繞生態標簽是否應推廣這一問題相互對抗也是有害的。此間,一位FAO的發言人曾說過新的基因技術“很難理解”。另外,有預言說轉基因魚種最終會被水產養殖業承認和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