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強金融合作,促進資金融通
(一)絲路基金新增資金1000億元人民幣。
(二)中國鼓勵金融機構開展人民幣海外基金業務,規模初步預計約3000億元人民幣,為“一帶一路”提供資金支持。
(三)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將設立中俄地區合作發展投資基金,總規模1000億元人民幣,首期100億元人民幣,推動中國東北地區與俄羅斯遠東開發合作。
(四)中國財政部與亞洲開發銀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歐洲復興開發銀行、歐洲投資銀行、新開發銀行、世界銀行集團6家多邊開發機構簽署關于加強在“一帶一路”倡議下相關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五)中國財政部聯合多邊開發銀行將設立多邊開發融資合作中心。
(六)中哈產能合作基金投入實際運作,簽署支持中國電信企業參與“數字哈薩克斯坦2020”規劃合作框架協議。
(七)絲路基金與上海合作組織銀聯體同意簽署關于伙伴關系基礎的備忘錄。絲路基金與烏茲別克斯坦國家對外經濟銀行簽署合作協議。
(八)中國國家開發銀行設立“一帶一路”基礎設施專項貸款(1000億元等值人民幣)、“一帶一路”產能合作專項貸款(1000億元等值人民幣)、“一帶一路”金融合作專項貸款(500億元等值人民幣)。
(九)中國進出口銀行設立“一帶一路”專項貸款額度(1000億元等值人民幣)、“一帶一路”基礎設施專項貸款額度(300億元等值人民幣)。
(十)中國國家開發銀行與法國國家投資銀行共同投資中國-法國中小企業基金(二期),并簽署《股權認購協議》;與意大利存貸款公司簽署《設立中意聯合投資基金諒解備忘錄》;與伊朗商業銀行、埃及銀行、匈牙利開發銀行、菲律賓首都銀行、土耳其農業銀行、奧地利奧合國際銀行、柬埔寨加華銀行、馬來西亞馬來亞銀行開展融資、債券承銷等領域務實合作。
(十一)中國進出口銀行與馬來西亞進出口銀行、泰國進出口銀行等“亞洲進出口銀行論壇”成員機構簽署授信額度框架協議,開展轉貸款、貿易融資等領域務實合作。
(十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同白俄羅斯、塞爾維亞、波蘭、斯里蘭卡、埃及等國同業機構簽署合作協議,與埃及投資和國際合作部、老撾財政部、柬埔寨財政部、印尼投資協調委員會、波蘭投資貿易局、肯尼亞財政部、伊朗中央銀行、伊朗財政與經濟事務部等有關國家政府部門及沙特阿拉伯發展基金、土耳其實業銀行、土耳其擔保銀行、巴基斯坦聯合銀行等有關國家金融機構簽署框架合作協議。
(十三)中國人民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合作建立基金組織-中國能力建設中心,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提供培訓。
(十四)中國進出口銀行與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簽署關于促進“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可持續工業發展有關合作的聯合聲明。
(十五)亞洲金融合作協會正式成立。
(十六)中國工商銀行與巴基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奧地利等國家主要銀行共同發起“一帶一路”銀行合作行動計劃,建立“一帶一路”銀行常態化合作交流機制。